王紫绮的口供称,为了获得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一支队支队长、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的保护,2005年2月至2008年9月,陈涛先后八次收受王紫绮所送的人民币1.9万元。王称,不仅如此,这几年来,陈涛经常打电话给她,前前后后找了13个小姐。对此,陈涛当庭予以否认。陈辩解道,如果真是这样,应该有电话记录,而且还应该有嫖娼场所,公诉方应该出具相关证据。
王紫绮爆出另一大丑闻便是,陈涛不仅自己找小姐,有一次还曾经代同案被告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找她要过小姐。
对此,陈涛同样予以否认,他解释道:2007年春节,他和王紫绮一起吃饭,当时王紫绮带来一高一矮两个女孩,介绍说两人都是亮点茶楼的。饭后,几人一起去唱歌,在歌厅遇见了黄代强。后来的一天,他在武隆处理一个突发事件,接到了黄代强的电话,说他正在和文强一起唱歌,让陈帮忙把先前那个高个子女孩叫来一起玩。陈涛于是打电话给王紫绮说了这个事。陈涛辩解称,他当时并不知道高个子女孩就是小姐,只是以为她是洗脚妹,因此并不是帮黄代强找小姐。
依据王紫绮的供述,王立军调往重庆之后,陈涛曾给王紫绮示警,表示,上面查得很凶,关于亮点的举报很多,让其收敛一点。对此,陈涛当庭表示:没有的事。